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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類評鑑指標(教育部版本)


校務類評鑑指標

(適用週期:科技大學103-107學年度、技術學院104-108學年度)

校務評鑑

項目

1.學校定位與特色

內涵

    學校以務實致用之技職教育目標,並依據本身辦學宗旨、內外部條件及社會發展趨勢,清楚說明學校願景及特色,以界定學校之辦學定位。

    學校依照校務發展目標,擬定校務發展計畫,設置適當行政、學術單位及各相關委員會,並建立法規制度,訂定教育目標、學生基本素養,擘劃辦學品質藍圖,強化學校競爭力。

參考效標

1-1 學校依據辦學宗旨、內外部條件及社會發展趨勢,擬定學校之自我定位。
1-2 學校依據自我定位,擬定校務發展目標、特色與發展計畫。
1-3 學校依據校務發展計畫,設置行政、學術單位及相關委員會,並建立法規制度。
1-4 學校訂定教育目標與學生基本素養之作法。
1-5 學校規劃永續經營之具體作法。

說明

  • 「內外部條件」,指學校可依其規模、地理區位、環境資源與週遭產業發展特色,及招收學生人數與特質等基本條件,訂定學校發展方向。
  • 「行政、學術單位」,包括學校正式及任務編組行政單位,以及校級研究中心。
  • 「相關委員會」,指依現行各項規定應設置之委員會,包括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學生獎懲委員會、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等。
  • 「基本素養」,指全校學生畢業時應共同具備之一般能力與態度。
  • 「永續經營」,應包含考量未來生源短缺之因應作法與招生策略。
 

項目

2.校務治理與發展

內涵

    學校有校務決策組織之設置與運作機制,並依據校務發展計畫建立系統化的行政管理體系,進行合宜的人力、空間與資源規劃配置,以建立有效率的決策流程。在校務治理與發展方面,行政管理體系及各項會議均妥善運作,且各項發展機制健全。

    學校除依據校務發展目標與特色,推動產學合作與國際化等強化競爭力作為外,亦能關注及落實各項教育主題,並主動公開重要校務資訊。

參考

效標

2-1 學校校務決策組織之設置與運作情形。
2-2 行政管理體系之規劃、組成、人力配置與運作情形。
2-3 學校整體空間、資源規劃配置能滿足教師教學、研究、產學合作與學生學習需求之情形。
2-4 學校營造永續發展及落實友善校園(含無障礙設施)之作法。
2-5 校務發展計畫與重點特色之落實與評估。
2-6 學校推動產學合作及智慧財產經營管理之整體規劃策略與運作情形。
2-7 學校推動國際化之策略、規劃及運作情形。
2-8 學校推動性別平等之策略與運作情形
2-9 學校推動體育運動之規劃及運作情形。
2-10 學校各項教育主題之執行情形。
2-11 學校向師生、校友、家長、業界及社會大眾公布重要訊息之作法。
2-12 其他校務發展特色。

說明

  • 「校務決策組織」,含校務會議、校務發展會議、行政會議等學校最高決策單位或委員會。私立學校應包含董事會設置、經營(含校長遴選)、及監督機制之運作情形。
  • 「資源規劃配置」,應包含校地、校舍、財務資源、儀器設備、圖書期刊、電子資源之規劃配置及使用情形。
  • 「永續發展校園」,指學校應在校務發展計畫中規劃節能減碳、環境保護、無菸害與綠美化、環境衛生、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校園設施(如無性別或跨性別廁所的設置、運動場館的使用)、安全警衛、學生安全保護、環境管理與實驗(實習)場所之安全衛生管理等落實校園永續發展之項目,以利落實推動。
  • 「產學合作規劃」,含對產學合作鼓勵措施及行政支援等。
  • 「國際化」,可包含提升學生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措施、增加深化學生國際視野的課程內容、開設英語授課課程或學程、各類國際交流活動、招收外籍生(含僑生)、建構外語學習環境等。學校可依據其發展目標與特色以及學生特質等條件,自行選擇合適項目,擬定推動策略。
  • 「性別平等策略與運作」,應包含性別平教育等委員會之設置與運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與性別平等校園環境之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情形、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情形、性別平等教育社區推展情形等。
  • 「體育運動」,包含體育室(組)組織架構與運作機制、學校整體體育(含場地、器材、設施安全規範及經營)、體育課程(必選修)、及體育教學(含師資、提升體適能、提升游泳能力及適應體育)之規劃、運作與成果等。
  • 「各項教育主題」,如生活教育、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藝術教育、民主法治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環境教育、智慧財產權保護教育等。
  • 「生活教育」,指有關生活規律、生活治理與生活品味等教育。生活教育執行情形如反詐騙宣導及執行成效,與網路沉溺防治及學生使用網路安全成效等。
  • 「生命教育」,指有關生命價值與尊重生命之教育等。如憂鬱及自殺防治教育等。
  • 「重要訊息」,包含學雜費收費標準、代辦費及使用費之收取、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課程之開設、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學校預算編列之項目、種類、標準、計算方式及經費來源、財務報表等。私立學校應揭露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訊息。
 

項目

3.教學與學習

內涵

    學校配合所定之教育目標與學生基本素養,妥善提供學術單位充足且符合專業實務之教學人力,並建立明確之課程規劃機制,且提供教師教學與專業表現之協助、獎勵與評核機制,以增進教學活動與教師專業發展。

    學校能建立導師制度、輔導機制、社團活動、生涯發展、職場實習等健全的學習支援體系,且能落實實施,使學生能擁有一個優質的學習環境。

參考效標

3-1 學校配合教育目標之課程規劃及運作機制。
3-2 學校教學規劃及運作機制。
3-3 通識教育規劃及運作情形。
3-4 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規劃及運作情形。
3-5 學生輔導機制規劃與落實。
3-6 學院教學與學習之整合功能及運作機制。
3-7 教學與學習方面之特色規劃及運作情形。

說明

  • 「課程規劃及運作機制」,包含專業課程規劃、校內外實務或實習之規劃與績效,以及包括通識課程、服務學習、勞作教育等之規劃、運作與評估之作法。
  • 「教學規劃及運作機制」,包含教師遴聘、教師專業成長、教師獎勵、教師評鑑、教學評量機制之規劃及運作等。
  • 「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及運作情形」包括學校是否廣開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包含系所課程、通識課程)、學校是否已經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學校辦理之比賽、競技等活動是否有性別之差別待遇、學校是否編列預算鼓勵系所或中心開設性別相關課程或學程、學校是否設立性別研究相關之教學單位或研究中心、學校是否編列預算支援性別相關教學單位或中心之運作、學校是否獎勵師生進行性別相關之研究計畫或服務推廣等。
  • 「學生輔導」,包含學業、心理、生涯(職涯與學涯)、課外活動、獎助學金、工讀、導師制度、學生住宿(校內外)之各項輔導措施(含學生宿舍規劃、相關設施之建立及維護、校外租屋資訊管理與提供、學生宿舍自治團體等)與辦理成效、校內休閒及飲食(含學生餐廳及販賣部)相關管理措施與執行成效,以及其他生活與健康方面之輔導等。
 

項目

4.行政支援與服務

內涵

學校具內部控制制度與稽核,行政支援制度完善,並能有效運用資訊科技,以提升行政效能與支援服務品質,建立優質的行政體系。

參考效標
4-1 學校內部控制制度與稽核之執行與檢討作法。
4-2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之執行與檢討作法。
4-3 學校會計制度及財務審查程序之執行與檢討作法。
4-4 學校總務行政支援之執行與檢討作法。
4-5 學校圖書館館藏使用率、館內其他服務與館際合作提升服務品質之情形。
4-6 學校各單位行政e化、各項資訊與網路支援服務,及資訊安全之適切性。
4-7 行政支援與服務方面之特色規劃及運作情形。

說明

  • 「內部控制制度與稽核」之執行與檢討作法,需包含財務與其他行政體系需稽核部分。財務部分需含括
    1.會計、出納及財產等內部控制之執行與檢討情形;
    2.預算編列、資源分配機制與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3.國立學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及執行運作情形;
    4.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運作情形;
    5.內部控制制度推動成效及內部稽核相關資料。
  • 「人事管理制度」,需含括教職員工選任、升等、敘薪、考核(評鑑)、進修、訓練、獎懲、申訴、福利、保險及退休撫卹等人事規章。
  • 「總務行政支援」,需含括土地、營繕工程、校舍、財產及車輛之購置與管理、文書及檔案管理、現金出納以及動產管理等。
 

項目

5.績效與社會責任

內涵

    學校績效責任的評估對象包括學校的校務整體表現及學生學習表現。為確保學生學習成效,學校應對學生在學之學習效果進行評量,以確保學生畢業時能具備符應教育目標之基本素養。

    校務整體表現乃藉由定期檢視學生與教師績效責任達成之情形,並檢視外在環境的變遷與校務發展目標與特色,以期能持續精進,提升辦學品質。  

    學校應能符應社會期待,善盡社會公民責任,發揮技職教育機構的社會功能。

參考效標

5-1 學校依定位與發展目標評核校務之整體表現。
5-2 學校依據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評核學生學習成效。
5-3 學校推廣及服務成果。
5-4 學校提供弱勢學生以及因性別因素而受不利差別待遇學生之學習機會與照顧之作法與成果。
5-5 學校其他特色策略與成果。

說明

  • 「校務整體表現」,包含學校之學術與專業表現等。
  • 「學生學習成效」,包含學生專業表現、社團表現、競賽(含體育活動競賽)表現、證照表現、就業及進修表現等。
  • 「推廣及服務」,包含推廣教育、對外技術服務及師生參與校外公益活動等。
  • 「弱勢學生」,包括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經濟弱勢等學生,以及因性別因素而受不利差別待遇學生。
 

項目

6.自我改善

內涵

    學校辦學須能衡量國內外趨勢,妥善運用與開發資源,設定自我成長提升機制,以達成設立宗旨與營造自我特色。

    對內,學校能建立自我評鑑機制,依據校務發展計畫來檢視辦學績效,建立持續改善之品質提升機制,以達成校務發展目標,確保校務永續發展;對外,應蒐集各方意見,作為自我改善與提升學校競爭力之參酌。

參考效標

6-1 學校自我評鑑機制及落實情形。
6-2 學校持續改善之品質保證機制。
6-3 針對前次評鑑(訪視)意見之檢討及後續處理情形。
6-4 其他措施。

說明

  • 「自我評鑑機制」,可參酌教育部「大學自我評鑑結果及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認可要點」。
  • 「持續改善機制」,亦包含收集並參考師生、家長、校友、業界賢達等意見,改善校務品質之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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