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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6--104年度第2次主管會報--副校長室報告

 

教育副校長工作報告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教師課程講授意見調查表修正案,經與教務長討論後,宜增加教師教學內容、教學態度及上課情形之調查,修正如下:

1. 教師不輕易缺課或調課,如有請假,會依規定調補課

2. 教師沒有遲到早退的情形

3. 教師能即時並適當的回答學生問題

4. 教師對學生一視同仁

5. 教師樂於提供課外輔導

6. 教師上課的方式能引起學生學習興趣

7. 教師上課的表達有助於學生了解

8. 教師認真批閱試卷、報告或作業及成績公平性

9. 教師在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上,能考量學生特質,落實課程目標

10. 教師都能運用各種評量方式評估同學學習成效,並能充分考量同學的能力與需求

11. 其他有關事項說明

  • 通識教育課程安排宜多元化,謝副校長與通識教育中心杜主任及葉教務長討論,融入校外參訪及實作課程等。例如中興大學開設有「食農教育」通識課程,強調動手操作。學生課前預習影片,上課時著重小組討論,並安排大量實作與參訪。學生要捲起衣袖種地瓜、製堆肥、焙茶、做布丁及果凍,還要叫賣自製的牛心柿,課程從種植、收成到加工、行銷,叫好又叫座,近200名學生選修。若推出類似的課程,可讓學生利用本校農場種植的水果、蔬菜等產品,並學會農產品加工技術。

  • 謝副校長以提升學生全方面教育為目的,構思本校教務、學務、進修推廣、就業輔導等單位任務分工。未來,進修推廣部教務及學生事務業務,分別納入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等單位,而專於推廣教育業務。104年4月8日召開教務處、學務處及進修推廣部相關業務整合協商會議,並就「海青班」相關業務移轉及權責歸屬案進行討論。

  • 評鑑辦公室謹訂於104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3時30分至5時20分於本校圖書館4樓國際會議廳舉辦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自我評鑑」研習,請相關人員準時參加。此次邀請雲林科技大學技職所巫銘昌教授(中區教學資源中心主任)就「科大評鑑、教卓到IR的趨勢看校務發展」進行演說。本校所有參與評鑑工作有關之主管、職員(含公務人員、臨時專任職員、約聘僱人員、行政助理)及內部評鑑委員(全體教授)務必參加。

  • 103學年度內部評鑑委員遴聘,推薦委員資格條件:1.曾擔任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評鑑委員;2.曾擔任台灣評鑑協會評鑑委員;3.已完成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評鑑研習;4.其他校外評鑑經驗;5.完成校內評鑑研習6小時以上者;6.本校教授以上教師。

為增進全校參與評鑑相關人員的評鑑知能及儲備更多符合資格擔任內部評鑑委員之校內教師,依據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規定,參與自我評鑑工作人員,每學期至少接受一次所須之訓練。本校亦要求內部自我評鑑委員,如無評鑑經驗者,應完成至少6小時評鑑相關研習課程。

  • 請於104年5月15日下午5時前,將103學年度評鑑資料表書面乙式5份(各含光碟電子檔1份),送達評鑑辦公室。請各受評系所於期限前將資料繳交所屬學院,經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內容以A4白紙雙面列印即可,膠裝及封面設計由評鑑辦公室統一處理。各系所請依102學年度自辦外部評鑑委員的意見或建議,就改進成果加以說明。建議各系所內部評鑑改進成果報告(含目錄頁、附件及附錄頁)請勿超過50頁。並將佐證資料以電子檔方式存入光碟,並於報告書附錄頁加入佐證資料目錄。

國際學院土壤與水工程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因103學年度第一次接受訪視,請於4月底前完成評鑑指標及參考要素表(請務必由學位學程評鑑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並依評鑑指標於5月15日前完成評鑑報告書,並繳交國際學院。頁數以120頁為限(含附件),請將佐證資料以電子檔方式存入光碟,並於報告書附錄頁加入佐證資料表。

103學年度內部評鑑時間

  • 104年6月9日進行管理學院各系所(專班)內部評鑑書面審查。

  • 104年6月10日進行人文學院、國際學院及獸醫學院各系所(學位學程)內部評鑑書面審查。

  • 104年6月11日進行校務類內部評鑑書面審查。

  • 104年6月12日進行農學院各系所內部評鑑書面審查。

  • 與卜蜂公司建教合作案,經104年3月31日由謝副校長、工學院丁澈士院長及獸醫學院陳石柱院長前往卜蜂公司進行合作事項簡報。獸醫學院與農學院共同提出3項子計畫(含8項專題計畫);農學院與工學院也共同提出魚菜共生農場建置及綠能生物工廠等2項子計畫;此外,農學院亦單獨提出香米、蔬菜、及花卉育種計畫。計畫相關人員將於4月17日與卜蜂公司洽談後續合作事宜。

  • 日前教育部研擬之「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方案」制定專法鼓勵,以促進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明定為活化校園資源以提升教學品質,引導教研人員轉進其他教學場域或進入產業發產,以及建置教育實驗場域,提高辦學自由度,得試辦創新轉型典範計畫及其相關法令鬆綁事項。條例中有關衍生企業等事項,現行法規對於教師借調、資金投資、技術入股等均可辦理,為對衍生企業並未加以定義及規範,各校辦理仍有疑慮,且對於學校土地提供企業進駐涉及土地分區使用,尚須納入條例鬆綁。

本校與與喬志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開發學校水資源一案,學校若以實習工廠方式與該企業進行建教合作,一貫化瓶裝水生產線設備進駐以現有閒置土地完整500坪開發,可利用述耘堂後方及校車停車場之間溫室用地,改建為觀光實習工廠,可兼具觀光及實習等產學合作功能,亦可增加學校整體收益。本案已於104年4月8日由謝副校長、苗研發長、張總務長與喬志亞公司董事長及代表3人進行初步協商。後續合作事項進行,由本校苗研發長及喬志亞公司賴廠長為聯絡窗口,並擇期前往喬志亞公司九曲堂廠房實地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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